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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非非法


   王群眾


 


九十六年三月一日,見宜芬研究《白話金剛經》〈分第七〉這一課時,對該分中,須菩提引用佛說之「非法非非法」一語一頭霧水,而請佛開示。佛曰:


須菩提當時講的是「偏空涅槃」的境界,所以王老師解釋「非法」為「非法的空無」,是對的。


若以佛「果地」之「知見」,解釋「非法、非非法」,則為,祂們是「非法身的畢竟空」,祂們又「非僅僅是非法身的畢竟空」而已。


因為「非法」,即是指「清淨妙法身」、「諸圓滿報身」,以及「一切應化身」。


諸位同學,相當於「八地菩薩」的阿羅漢須菩提,他跟佛學法,修証的不是「一佛乘真實之法」,而是當時印度流行的「苦集滅道四聖諦」;所証乃是「偏空涅槃」,非佛的「無住處涅槃」。佛是証得眾生皆有「清淨妙法身空」、「諸多圓滿報身有」,以及「天地萬物一切應化身」者。簡而言之,「如來之身」就是「整個宇宙」。所謂「遍一切處,遍一切時」。


而阿羅漢所知,乃是「諸行無常,諸法無我,寂靜涅槃」這三者。這和「佛眼」所見,「一切都是自己」,相去何啻十萬八千里?師徒二人毫無交集,沒有共識。佛講佛的,須菩提用「慧眼」看宇宙人生,就他所能見,來解佛所說「第一義諦」,恰似摸象。


古今東土《金剛經》學者,幾無一人能離此魔咒,走出「須菩提乃解空第一」,而自設的迷宮。


萬幸,時至末法的後五百歲(前五百歲剛超過五十年),佛兌現諾言,派諸菩薩及阿羅漢下凡,透過人和「清淨妙法身佛空」、「諸多圓滿報身佛有」,以及「天地萬物一切應化身佛」合作,進行匡正古今錯解如來真實義的,轉末法為正法的,利己利他的工作。


佛在本分中的一句,「須菩提當時講的是,偏空涅槃的境界」,說明了一切謬誤之源。佛講的是一回事,聽眾程度不具,解的則是另一回事,這實在是教學的無奈事。


以上是說明,佛陀傳法所遭遇的魔咒。


王某也曾聽過一位求法的女士,在電話裡對王某說:


老師就該有足夠的智慧,把我教會。


好!我心想,那妳去安排好一切。不准有人在旁七嘴八舌,說三道四,品頭論足,批評我的教學方式和內容,與某某國際聞名的大師不同等等。只要妳安排得出來,我就陪妳玩這場遊戲。


不要只要求老師該如何如何,而不問問自己的條件,至少也該是孺子可教的嘛。當知,老師看學生三年,學生也可以看老師三年。想在末法學「第一義諦」,不是你想的那麼容易。若是舉手可得,那又何必找我呢?名師一缸子。

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
是,老師。佛說:


明師所授者,乃「第一義諦」,學生若尚未具備上課之資地,應勤修無為法功德,待功德俱足時,再來求法。否則,無明未破,任佛也教不動!


有教無類。但隨根器。


師雖善教。子須可教。


朽木難雕。非師之過。


欲求明師。己先成才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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