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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蹟乃是為真理作証!


   王群眾


 


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,王某初學中譯〈奇蹟法義〉第14項,願解上帝真實義。見父神之所言,與佛教之多寶如來連同寶塔,從地湧出,為說「一佛乘」佛法者作証相應一致,特錄供初學中譯父神之寶訓,如王某者深究之:


14. Miracles bear witness to truth.


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(Miracles),必有如古佛多寶如來者,連同寶塔,從地湧出,為開「天眼通」,說《法華經》「一佛乘」佛法的行者作証,証明其所言正確無誤(bear witness to truth)。


換言之,未經多寶如來,連同寶塔,從地湧出,為其所說法作証;其開「天眼通」的弟子,亦未見此項奇蹟現前者,其所說,即非真實完整的「一佛乘」佛法了。


They are convincing because they arise from conviction.


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(They),具有說服力,能令遭遇奇蹟者刻骨銘心(are convincing),這是因為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(because they),源自於(arise from)父神的說服力(conviction)。


Without conviction they deteriorate into magic, which is mindless and therefore destructive; or rather, the uncreative use of mind.


若無父神的說服力(Without conviction),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(they),便淪為怪力亂神(deteriorate into magic)。怪力亂神(which),是無神性法義與教化的(is mindless),此所以會令人退道心(destructive);更糟的是(or rather),非建設性、非利益全人類得救地,使用神性的妙功能(the uncreative use of mind)。


這如,未照父神的旨意行奇蹟、不能深觀父神寶訓的法義與教化、注重個己的利益等,不一而足。


諸位看倌,最為世人傳頌的父神之說服力,古有說服摩西帶領約書亞等人出埃及、說服保羅為父神所用;今有說服美國的海倫教授等,寫出《現代聖經》等。當然,也引起東方台灣的王某,學習中譯〈奇蹟法義〉,願解上帝真實義的嚐試。這不異亦是種說服力。因為對一位年事已高、又不善英文的靈修士來說,學習解讀外文的神意,自有其難處。解讀中文的,父神的寶訓之法義與教化,就容易多了。好比:


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。


只要教來者修「清淨心」成功,他就必得見神。一旦見神,即可祈請父神印証,踢王某的館了!


最簡單的修「清心」之法是,「持名念神」。耶穌之前,主名是耶和華。或直接念上帝也行。


「持名念神」大法,即佛教的「持名念佛」,亦即回教的「持名念至尊阿拉」。凡奇蹟式地見証,釋耶回這三教之「持名」入道大法者,就有能力深入「三教合一」,或曰「三教同源」的研究了。

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上帝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寶訓,即為親証。


是,老師。上帝總結曰:


奇蹟不會是偶然,必有來自神的其他見証。


有了這些見証,奇蹟將不致遭濫用、錯用。


持名見神,讓神親自引導你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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