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贏之法
王群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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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,讀《佛說現代金剛經》〈第一百一十二品三昧禪定〉,見研究本品的宜芬同學,修「常隨佛學」大法,恭請大家的圓滿報身佛開示,佛曰:
感謝群眾白話了此段重要的經文(即:
一切如來光嚴住持,是諸眾生清淨覺地!
身心寂滅。平等本際。
圓滿十方。不二隨順。
於不二境。現諸淨土。
與諸大菩薩摩訶薩,十萬人俱……與諸眷屬,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。)
如是入三昧正定之境界的實相、法義,表漏無遺。
學子可依此不二理,入不二境,同住如來平等法會,以入佛知見。
末法學佛之行門,已白話至此,若仍不悟,徹經通教,益於何乎?
諸位同參道友,末法時期,學子欲求如來正法,看似無望,實則非也!
《圓覺經》上,本師釋迦牟尼佛,曾與諸大菩薩及眷屬十萬人俱,示範入於神通大光明藏,三昧正受。於此三昧正受中,請主持法會的如來開示,正是《華嚴經》上的「常隨佛學」大法!
當年,佛的常隨眾—諸大阿羅漢,因生前未入過此種三昧正定,故無法修「常隨佛學」大法。只好在佛滅度火化之後,以戒為師。
宜芬等如來禪証悟者,棄修羅漢之「定解脫」,改修菩薩之「慧解脫」。於無住時,而生其心。啟用般若佛智,實修實証,以期渡抵波羅蜜多這無苦的彼岸!
所以說,他們今生,仍是佛的常隨弟子。只不過,是常隨圓滿報身佛,而非佛住世之時的應化身佛學佛。
彼等入如是之三昧,為自己「建立」如來正法仲裁機制。隨時隨地可踢我這個助佛宣化者的館,不受我騙,為此法之特色!
又由於末法時期,大妄語漫天,欲不受諸大妄語之毒害者,唯一可行之道,就是建立如來正法仲裁機制。凡有疑惑,學子即效法佛,亦入於神通大光明藏,三昧正受,恭請主持法會的如來仲裁之。像宜芬等學子,猛踢王某館這樣。
換言之,請聽聽如來對王某所造論的看法。對者信受奉行,錯者擯之棄絕。
王某也因此確定了「所言」的正確性,真可說是雙贏呀!
感恩!
註:
如來正法仲裁機制,並非全無副作用。它會令「助教」難為,毫無隱私,好比全裸的模特兒,一覽無遺。
稍一不慎,立馬被抓個正著,好不難堪!
例如二十年前的一天,遇何昌益同學於板橋介壽公園。他是耶和華如來牽來和王某研究〈羅馬人書〉10:13,這個「就必得救」之法的。中譯的經文是:
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 ~和合本新約聖經~
王某解此法門即佛教的「持名念佛」,就依我解,「教」何昌益同學,一直念上帝、上帝、上帝……,望能叫開天國之門,面見在天國的上帝,直接向上帝求教「神道」奧秘之何在。
何昌益叫開天國之門,面見上帝之後,上帝告訴他:
王老師家裡的《聖經》有問題!
和合本的《聖經》,怎會有問題?這太叫人驚訝不解了!
王老師改「求告」之「告」為「念」,教你念見我,就是問題!
我可沒擅改《聖經》經文之一字,僅在「教人」見神與神對話時,這樣靈修而已!
改告為念,希臘文《聖經》是正確的。
上帝,這可是您改的!
何昌益,若有人追問,你儘管據實相告。說,不信請查西臘文《聖經》!
王老師,上帝說,你「西」字寫錯了!
哦對,是譯成「希望」的「希」!
於是我把寫在地上的「西」字劃掉,改成「希望」的「希」。
技術人員很少動筆,白字難免,可是被學生逮個正著,實在不是滋味!
上帝怎麼不替我顧顧面子?
這會讓我不敢輕易地再教您牽來的人才,見您和您對話,以享伊甸園之樂的!
您又不是不知,筆之於我,重若千斤?!
一百年四月二十七日,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通行如來法。聖父諸佛一。
同住寂樂土。不枉空証來。
隨順不二境。至始無有別。
人識意智辯。不如佛師學。
整理潤色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原本一體。無有分別。
時空融性。般若妙度。
扶彼助己。同時成就。
圓滿道業。不負眾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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