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施功德大
王群眾
九十六年二月十二日,見宜芬研究《白話金剛經》〈分第三〉這一課至「註」時,圓滿報身佛主動開示於她曰:
世人多在「有為法」上打轉,心外求法。不知財佈施、身佈施,乃至時間、精神、體力,或才學佈施,皆不及「法佈施」,以助人滅度「無始有終」之「無明妄心」,而証悟佛果之功德來得大呀!
諸位同學,在《金剛經》裡,共有七處,談論修「有為法」,遠不及修「無為法」法佈施所得福德大。
可是,有趣的是,世人就是愛在「有為法」上打轉,而「心外求法」。不知錢財、身體、生命,這三種「有為法」佈施,並非「福慧雙修」之法。除非所施,是供作修「無為法」法佈施的資糧,這樣就「功德與共」了。
問題是,什麼是「無為法」法佈施呢?
施錯對象,不就「共業共受」了嗎?
(2008.10.30依芬研究至此請問佛:『發心慷慨解囊,捐百萬當榮董行善也是共業共受嗎?』佛答曰:『
世間有為善惡相。捐錢節稅第一樁。
榮董頭銜我相慢。三輪體空不得當。
涓滴匯聚財一缸。行善紓困暫殘喘。
未救慧命以為擔。何況錯散佈施糧。
事大業大共招感。人我集結心不團。
意識分別煩惱轉。執善表相心不參。
不想盲目佈施就得用心參下文!
』)
萬幸,佛主動說出了答案,讀一下就知道了。不會再五度如盲,盲修瞎練了。那就是:
去學一法,以助人滅度無始有終之妄心,而証悟佛果。
倘若所修或所護持的,不是助人今生滅度無明妄心,以求佛果者,那就不是了。所以說,在修學之前,為了自身的法益,不得不弄清楚,再正式起修。
逝者已矣,來者可追。無論是聽《金剛經》的,還是聽宜芬同學研究《白話金剛經》〈分第三〉時,所得之佛開示,都是正法。
雖然聽來不過兩句法語,但在實修上,卻有講究,可得說清講明,才能方便讀者起修:
一、先教世人修「三摩地」,即修「三昧正定」。或助他人入「念佛三昧」,或入「大空三昧」,這全要看對方的法福程度了。前者易修,後者難。
二、之後,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。開發其人般若佛智的妙用五神通,作為悟後起修的工具,深入經藏智慧如海。
三、及至等覺學業完成,入妙覺妙修,終於証得佛果。
四、這樣法佈施功德大。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是,老師。佛說:
法施功德大。般若智能知。
世人錯解深。一切心外求。
解脫尚不能。何可言功德?
長劫難出離。終覺方向誤。
真實解脫法。唯有如來禪。
以此行佈施。覺道立圓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