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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古之謎!


   王群眾


 


九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,見宜芬研究《白話金剛經》〈分第六〉這一課時,請圓滿報身佛開示,佛曰:


《金剛經》解至此,三佛身已圓。王老師道出,「無法相」與「無非法相」,這千古之謎。


諸位同學,《金剛經》經義不可思議,若入妙覺領域,就一詞一解,可以解成一部經了。如今才解到〈分第六〉,佛就開示「三佛身已圓」。言外之義是說,可以不必再往下解了。


可是,當年靜幸同學,是從〈分第十二〉開始請法的,接著請〈分第七〉,再是〈分第四〉,跳著研究的。由於前後分有相連的法義與教化,故王某就全給了。最後是解到〈分第十〉打住,她就結業了。


新生宜芬,奉佛命「依分」証解《金剛經》成白話經典。她開始上課時,除預留學生的考卷外,上下兩卷《金剛經》業已解完,所以是按部就班上課的。這和中華妹之請法一樣,只是她請了〈下卷〉的全部而已。


在本分中,佛指出「無法相與無非法相」這二詞,乃「千古之謎」。昭示前此無人能窺其妙,得解如來真實義。這是很遺憾的,枉費了古今大德的一生心血。


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?


就出在佛昭示的「三佛身」這一點上。若一開卷,就拿「法報應」這三佛身,來解〈分第一〉,也就OK了。一分就解完了,無須解到〈分第六〉。


所以者何故?


「佛」之一字,在此乃指「應化身佛釋迦牟尼」,這是「所應」。那,「能應」的,必然是「如來法身畢竟空」了。所謂:


如來是眾生父。


意謂,宇宙的一切,皆出自宇宙的「本體空性」。


如此,剩下的就只有「圓滿報身」這一佛身了。請哄當機者「念佛見佛」,不就可以現量親証,而「三佛身已圓」了嗎?


就這樣簡單,勸誘來者「見佛」,然後請佛印証佛的另外二身何在即可。


 


 


註:


「無法相」,乃指:


有「諸圓滿報身佛」的莊嚴法相,該由我等去分別執著的。因為,「法報應」這三佛身是合一同體的。


「無非法相」,乃指:


非法(法身佛)的清淨空,該由我等去分別執著的。因為,「法報應」這三佛身是合一同體的。


「執有」或「執空」,都是不圓滿的見解。

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
是。老師,佛說:


法報應三佛身是一體的。《金剛經》的精髓,就只有這一句話。一分割,佛法就支離破碎了。


一定要「相」與「非相」並存。


三身已圓為何故?法相是相即非相。


相與非相本為一。空有不二名真相。


諸經法義從此出。十方如來所說法。


一法成就萬教義。妙行菩提到彼岸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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