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大誡命
王群眾
〈馬太福音〉22:36〜40上記述:
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
耶穌對他說:
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—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
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
這兩條誡命,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
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—你的神,和愛人如己」這兩條誡命,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
所謂總綱,乃根源之意。換言之,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道理,都是從這兩條誡命中延伸出來的。
因此,只要找到這兩條誡命的「根源」,即可發現最大誡命的奧祕!
所謂最大誡命的奧秘,也就是《聖經》的奧秘。
所謂《聖經》的奧秘,也就是父神上帝的奧秘。
所謂父神上帝的奧秘,也就是宇宙人生的奧秘。
試問「為什麼?」是發現宇宙人生一切奧秘的第一步,那筆者便從「為什麼要愛人如己?」開始研究。
難道「他人就是自己,自己就是他人」?!
倘若果真如此,那麼夫子告訴律法師,「愛人如己」是律法和一切道理的總綱之一,就有所本了。
「身體只有一個」,為聖保羅的見証。
~以弗所書4:4~
既然「身體只有一個」,那:
「您就是我,我就是您」不成為事實了嗎?!
這樣一問、一猜、一見証,答案立馬出來!
未免太容易了吧?
如何叫人信服呢?
除非有人能提出方法,証實「身體只有一個」,才能取信於人,而說「您是我,我是您」!
聖保羅在〈羅馬人書〉10:13上見証:
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
假使有人發現了「求告主名」的奧秘,他便知道了証實「您是我,我是您」的方法!
現請容筆者繼續研究:
為什麼要我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—我的神呢?
因為「神我同為一體」的緣故嗎?
聖保羅見証說:
一神,就是眾人的父,超乎眾人之上,貫乎眾生之中,也住在眾人之內。
綜整本研究的結論是:
一、愛他人就是愛自己,傷他人就是傷自己。餘請類推。此所以要「愛人如己」!
二、愛他人也就是愛父神,不救他人也就是不救父神。餘請類推。此所以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—與我們同為一體的父神!
三、証實「身體只有一個、神人同為一體」的方法之一是:
求念主名耶穌或父的名字耶和華。
四、凡認為父神乃在宇宙一切之外的人,是背父神而立。除非他轉過身來,面對著與一切同為一體的父神,否則,恐難有見父神之日!
五、我們除了要「愛人如己」之外,更要「敬人為父神」!
六、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是:
神與我同為一體,人與我同為一體,一切同為一體,永生與一切同為一體。
七、僅用求念主名耶穌的法子,即足令現代人類,親自証實本研究所得的結論,是否正確了。而其中最要緊的是,証實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証實之後,真理上的一切爭議,於焉止息!
九十九年八月七日,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請父神訓示,聞父曰:
盡心之心。大眾之愛。
盡性生性。神愛世人。
盡意之心。比空照覺。
通澈體性。皆無不同。
九十九年八月七日,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請父神訓示,聞父曰:
父神同你。世人如己。
愛己愛人。廣涵似義。
法理總匯。如徹貫通。
與一實一。父神愛你。
整理潤色的的中華妹,麻煩請上帝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寶訓,即為親証。
是,老師。上帝總結曰:
玄妙經文大膽假設。無住生心小心求証。
大開圓解一體同觀。正本清源最大誡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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