晒
王群眾
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,中華妹告曰,她於三昧中得知王某會為比丘尼說法。其中並出現一個「晒」字。
「晒」同「曬」。若就「西日」來說,預示我會在「晚年」,應病與藥,為出家的女眾,介紹所蒐集到的如來正法,即不可思議的「般若波羅蜜多」,非今日末法的「意識修」。
「意識修」不能到彼岸,不名應病與藥。愛心善行的世間善法,亦復如是。昭示末法的比丘尼,有為如來正法之「般若度」出家的,非為末法的「相似佛法」而下凡。
查,台灣一地,出家求道者,約兩萬人,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女眾。若皆能入《金剛經》的「無餘涅槃」而得滅度,或入《心經》的「究竟涅槃」而度一切苦厄,何其美好!
如來無上妙法,本該由出家眾來弘揚,在家眾護持之。如此密切合作,轉末為正可期。
不論「西日」何日、晚年何年,王某甚慰,亦甚感榮幸,得此預示,今生有為比丘尼獻法寶之福。此殊勝法緣,若能成熟而圓滿,則無憾矣!
另,此前王某亦得一預示,見一負責人率眾下屬現身告曰,他總算找到一位可以為「外國人」導遊之人了!
問,王某可願接受此項工作?
不料,自空軍退伍失業至今二十多年,竟有人上門求才,願給王某一份導遊的工作。他還強調,待遇甚高,工作輕鬆,每月工作三天即可!
導遊何勝?
上帝的天國,如是乃至帶外國人,見証人類肉眼不可能見到的,「屬靈之無形一神」。
難道至今兩千年,仍無外國人取得這項導遊的証照?
不然,何須踏破鐵鞋?
為讓賢故,再等等看。或會有當地人士通過審查,取得証照。外國領隊,不可在當地導遊,搶人飯碗。
這是技術轉移的過渡作為,非終身職。
中華妹曾受已故若望保錄二世請託,到國外去尋訪並培訓這方面的人才。她的身份適合,又有實務經驗,似可考慮改聘她。至少,她夠資格在職訓練了。
老師,我今早又見一張表格現前,上有「不夠資格」四字,似與你的推薦有關。審察沒通過,對嗎?
妳所見到的「不夠資格」,是指妳還「不夠資格」,取得這一種導遊的証照,並非說妳「不夠資格」在職訓練。
那請問,除了修得佛教的「一行三昧」,「諸經法門,皆悉了知」之外,可另有途徑通過資格審查?
老師,佛說:
有。
中華妹,佛開示過,妳我所記錄的,如來禪學子,修「如是我聞」大法,所聽到的諸佛開示,已經「無量義具足」了。
因此,只要有同學把妳我所記錄的《佛說現代經典》,約有一千品,全部「融會貫通」了,就該夠資格了。對嗎?
老師,佛說:
對。
那,妳修「集大成」大法,不就修對了!還差六、七百品吧?
差不多。
所以說,妳當集中妳那少得可憐的修行時間,在這「一法」上用功,其他的全放下別管,以免延誤佛的交代。否則,鐵定不能及時交卷和成就!
凡是來分割、佔據妳修「此法」時間的任何外緣,都是該全然放下之緣。以免對方因此造業。
老師,延誤個三、五個月,有什麼關係?何況來分割、佔據我修「此法」的外緣,全是來論如來正法的善緣。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,有時停修結緣,也是為了傳法呀!
妳有想過佛為何要妳限時完成,還要我出交通時間的道理嗎?請觀一下!
小者救妳,大者救法。法若不全,捨亦枉然。
妳問,我觀對了嗎?
老師,佛說:
至性之觀,無誤。時間緊迫,勿再自以為是了。
小者救妳,佛可是有開示過的。不可當耳邊風!
凡想取得這種導遊証照的人,有兩條路可走。一時還不能成就「一行三昧」後得智的,就修「集大成」大法,得「具足的無量義」。
老師,那對你、我所記錄的,《佛說現代經典》的內容,還有意見的人,該如何修?
請修「踢館」大法,啟用「如來正法仲裁機制」,先研究無意見的部份。剩下的最後再試著突破,必能豁然開朗,而說,原來如此!
是「自我提升」,來化解障礙。一步步研究,以智慧漸增!
中華妹,文堅只會中文,僅能在華語地區活動。
妳是雙語,方便多了!
註:
一、據王某所知,有意取得此項証照者,宜修佛教的「一行三昧」。
若得此三昧,諸經法門,皆悉了知。至時,審查諸公,不得不發照。
又,文堅同學有世間導遊証照,近從台灣領團大陸南京,再交由大陸導遊,沒搶人飯碗。若有一日,大陸領隊帶團前來,他才能在臺導遊。
此所以,最好是請帶團前來,交我導遊。學會並取得証照後,便可自行執業了。
如此技術轉移,不好嗎?
二、打完此文次日清晨,中華妹遭佛斥曰:
白癡!癌。
中華妹,這下妳總該明白了吧?佛把妳孤立起來,乃是為了了妳和諸位同學過去的業緣,且讓妳能「閉關」專修「集大成」大法,完成《佛說現代經典》的結集法事。這就是所謂的:
小者救妳於癌症之業,大者救正法於末法。
老師,証照有分等級耶!佛罵完我後,給了我一張卡片,打開即聞聲說:
妳拿到「初級証照」了!
那,王老師所得,是哪種導遊証照呢?我心想。
立聞:
全方位証照。
老師,所以佛說我「不夠資格」,指的是還「不夠資格」拿「全方位証照」。
對呀,那就該抓緊佛的開示,萬緣放下,「閉關」潛修!
現在看佛還要總結嗎?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善好弟子。諸佛護念。
為佛所用。以身試法。
勤消舊業。勉莘後學。
正法留傳。圓明聖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