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法之法


王群眾


044-1


九十八年十一月三日,讀《佛說現代金剛經》〈第四十四品驗証與不疑〉,見生如來家的法王子—宜芬同學研究至:


若知實相和如何做人體科學驗証,即可起修,不會落得個意識修,迄今只能誦讀解經而已。


這時,她聞佛陀主動開示曰:


末法修行,規矩不少,配套太多。例如薰香只是為了提神、驅蟲、莊嚴自性,故不須費貲以供昂貴香品。


梵唄是像法時期莊嚴道場、令人收攝心性的產物,誦經必須了解所誦經文的法義,否則,唱得再好,也是給自己聽,於法無益。


(所謂:


雖誦千言。不解何益?


若解一偈。行可証道。


句經~)


另外,更多不如法的「有為法」,如廣為勸募建設的、專立大小牌收費超渡的、組團趕經懺的,或專講解經典卻錯解法義的……


當年,我領眾於孤獨園,為弟子們解答群疑,每於說法前,必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,而照見五蘊皆空。在「無住生心」之下,得見應機契理的實相,入種種三昧,以般若智,宣說宇宙真理。


沒有教科書,也不可能有招可套。隨順覺性,一切以自性般若為導。因為法界體性即清淨如來,乃吾人的上師。


而我是已覺者,為當覺、未覺者請法,轉述真相。這是最真實的人體科學驗証。絕非迷信,更非宗教而已。


只講人生的宗旨和生活的教育之社會慈善團體,那是連宗教觀都談不上的,只能說是儒家思想談人間修養。


世間法與出世間法,不可再混淆不清!


諸位同參道友,世間法,是談人間修養的種種學說;與出世間法之深入宇宙人生真相、如何終結個別生命的輪迴現象,係截然不同的兩個領域。


例如,生從何來、死往何去、我是誰……?等問題之真實解,是可以做人體科學驗証的,非愛心善行所能發現的宇宙人生真相。


總而言之,談君子修養、論世間聖賢諸事,非出世間無為法範疇;人類之愛心善行,更非諸佛菩薩之佛性慈悲喜捨!


泯滅無明於宇宙人生真相的人性,令人人本具的佛性或曰神性抬頭,當家作主,才是出世間無為法的課題。


若照佛教聖典《金剛經》所昭示,明心見性的証悟者,在人間只須做一件佛事就OK了。那就是:


所有一切眾生之類,無論卵生的、胎生的、濕生的,或化生的……,這位立志成佛的修行人,通通他們,《金剛經》所揭示的「無餘涅槃」而滅度之


諸位同參道友,這和末法的修行人所言,相去何啻十萬八千里?!


連古譜《金剛經》的「無餘涅槃」一詞都未言及,在他們的佛法字典裡,好像沒這一詞似地。真是不可思議!


所以說,世間善法和出世間善法,毫無交集,無法並論!


但各隨其緣地修,各成其事就好,勿「誰是誰」不分!


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,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

契入經典鎖之鑰。非是以相來求解。


解之一偈道可現。持道修入涅槃處。


一百年四月十六日,新般若慧心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

末法之法非慈善。不思其義難見真。


經義錯解萬人身。盼切指証方一方。


錯解可惜難悔恨。盼您入心方可成。


試試証解諸修身。明師不語暗心等。


細思考究聞芬芳。無餘涅槃三身一。


三昧正定入常寂。救苦聞心上萬迷。


整理潤色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

末法圓覺遙不可及。意識人智魚目混珠。


依經尋訪大善知識。正邪兩立清楚明白。


一乘究竟三昧正定。般若起智斷除妄語。


佛道六道天壤之別。成熟眾稱責無旁貸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utraland 的頭像
    sutraland

    如來禪 一門深入

    sutralan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