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財施乎?法施乎?  王群眾 2006.10.09

   
九十五年十月二日上帝之女中華妹告曰,有位經她指導而開悟証果的如來禪學子,正在為海外的某僧團化緣,她也認捐了,但尚未付現。問此事的因緣與教化?
   
妳錯失了一個難得的,當著她面入三昧向佛請示的機會。
   
中華妹,妳可知如今末法,邪師說法如恆河沙,稍一不慎,即會助長邪師散播邪法的信心和資糧?因此造業,何其冤枉?
   
非我愛危言聳聽,誇大因果業報,有時,這一念婦人之仁,正好就是壓垮駱駝的「最後一根稻草」。
   
老師,有這麼嚴重嗎?頂多不就是修一下愛心善行的有為法嘛。
   
就是這麼嚴重。請回憶一下,妳並不認識芬,她卻從西方極樂世界來託妳轉封家書,書中所言,是何等地怨悔!妳還曾為得這一教化,一連三天入「不眠三昧」,夠刻骨銘心了吧?今天機緣成熟,我用「最後的一根稻草」,來比喻她的返國花蓮之行,不為過吧?
   
老師,
佛說,可以這麼說。護持越力,其業越重,不幸緣現,即成「最後一根稻草」。
    可是我是怡的頂頭上司,出爾反爾不好吧?
   
那妳請佛開示。妳可是發願「為佛所用,唯佛是從」的學佛人。
   
是,老師。佛說,不捐。怎可護持「心外求法」的外道,做折人傷己之事?有如來正法者,當法施彼等的神識,助彼等早日醒悟。
   
佛還指示,怡該帶著化緣所得的金錢,前去對師父們說,弟子有一法供養,若諸師能得此「大手印」,便能得弟子化緣所得的福報了
    妙覺,妙覺。前所未聞的「度師」妙覺,就名其曰「財法兼施」大法吧。如此一來,諸師得如來正法,亦得錢財供養,真所謂標本兼而得之。但請注意,「度師大法」只宜在私下進行。即使法供養失敗,亦可收「一歷耳根即成道種」之效。
   
老師,你為何說這是「前所未聞」的妙覺?從前不是有位老和尚,為了誘小孩們唸佛,準備了一大串銅錢,孩子每唸聲佛號,他就給對方一枚銅錢;你自己不也修「財法兼施」大法多年,証悟後就給人禮物嗎?
   
我是為了做「人體科學」驗証,才用這一招的,跟佛所開示的破「轉世法王」的「隔陰之迷」不同。此乃「度師大法」,妳敢去破一位「轉世法王」的「隔陰之迷」嗎?


不敢,除非他來找我。或如我與薛芳首次結緣時那樣,請對她下了「死符」的道長,來幫我們印証一法,看是否能因此法供養成功。
   
就是啦。
   
老師,那我不明白,若我不敢去破「法王」的「隔陰之迷」,怡必定也不敢,佛為何還要她去供養師父「大手印」呢?
   
妳請佛回答此問。
   
老師,佛說,問得好!祂也正想問我們,為何總對錯誤的事勇猛直前,宣揚正法時卻畏首畏尾地呢?
    高明!佛藉此說出了「財法兼施」大法,也順便教化一下曲直不分的學生。
   
沒問題了嗎?
請佛總結本文吧。
   
好。老師,佛說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善款滾滾來。外道成正法。
       
下生匡諸妄。反助諸妄狂。
       
師父誤弟子。弟子更誤師。
        
師生兩相誤。共業還共受。
  中華妹,妳明白這兩首佛偈的如來真實義吧?若還要堅持維護這種折人傷己的顏面,佛也沒輒了。此乃妙覺之課,感恩。
   
老師,佛又來開示了,祂說:指導他人破迷開悟之後,
還要適時地把握機緣,助其悟後稱性起修,入佛知見,究竟成佛。

   
所以,我等當恪遵佛這一「教學次第」的開示,協助有緣的眾生究竟成佛。
   
老師,三年前我曾記錄過〈法施最勝〉一文,當時我想先財施再法施,但佛並不認同。今天的論道結果,卻是可「以財誘之而後令入佛智」,即所謂的「財法兼施」。課是越來越深了。
   
對呀,佛法是層層深入的,果位不同,課當然有別。所謂一地不知二地事嘛。
   
中華妹,妳不是說,還有兩篇類似的論道記錄:〈福慧是分修或雙修〉和〈劣法與善法〉嗎?一併上網分享有緣好了。這樣妳雖然辛苦,卻給了讀者很大的方便。謝謝妳喔!
   
哪裡?老師,該感謝的是佛、老師、諸說法主、劃重點分類的宜芬、負責上網的友媖,和所有讀者才對,我只是整理撰寫而已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utraland 的頭像
    sutraland

    如來禪 一門深入

    sutralan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