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仟二佰元與四盒巧克力


王群眾


 


九十一年十一月初,靜幸問《金剛經》的「法尚應捨何況非法」何義?


她說第一個「法」,是指「能渡到涅槃彼岸之筏」。佛開示:


此筏應捨。


那尚應捨之「非法」,何指呢?


上個月,涓涓和中華妹去捨「能渡達涅槃彼岸之筏」給一位弟弟,他開出受法的條件是,若他和哥哥皆渡達涅槃彼岸,她們除了要給四盒巧克力作為獎品外,還得頒發獎金一仟二佰元台幣!


為了遵佛所示捨「涅槃之筏」,她倆一口即答應,捨掉了「不能」渡到涅槃彼岸之法。結果跑了兩趟,終於捨法亦捨掉非法,落實了這兩句《金剛經》經文的修行。


佛家有云,讀經還要解經,解經還要行經。妳不覺得她倆才是「正確地解經和行經」嗎?


比起傳說的:


當你渡到了彼岸,就該捨筏登岸而去。怎可扛筏上岸,那不是太笨了嗎?


何者是釋迦牟尼佛的身教呢?


若我也不願作笨人,十五年前便捨筏登岸而去了。今天妳來問我,其答案必然是:


抱歉!筏已捨在岸邊了,沒法可捨了!


當年佛曾想捨法入涅槃,但為諸天王所勸,才「負」法四十九年的。


妳們何幸!由諸佛親勸「度盡蒼生以成佛」。


老師,此岸就是彼岸!


所以說,根本沒有捨筏登岸這一回事,他們的想像力太豐富了!


二十四小時都可以請教佛。佛有三個身體,又可千百億化身,同時回答千百億人之問。可惜的是,東土的學子僅知道向「佛經」請教,不曉得直接向「法、報、應」這三佛身請教。像秀珍那樣為李永和、天楊和都師兄等,向永遠不會死的「自心三佛身」請求開示。


其實,天楊只要百分百肯定「一切都是自己」,也就証悟了!哪裡須要三天呢?


「証悟」有發通和不發通兩類,「有通的」反而常向「沒通的」請教呢!


我修唯一「心通」,這是由於我心本具三藏十二部經。若我得「心通智」,即無上菩提,三藏十二部經「現前」,就能回答你們的問題,不致被問倒了。


當知,眾生與佛同此「一心」。開發此心妙用成功,則與佛心相應。


心、佛、眾生是三無差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~華嚴經~


佛為「永斷無明者」。眾生與佛無差別的,乃此唯一之「一心」。而眾生係「佛魔同體者」。所謂魔就是無明妄心的嘴臉。賴醫師曾對魔念「你是我,我是你」,把無明妄心的嘴臉念成了佛。這和妳所「發」現而「明」白的,「無明也是佛」的真理一樣。若你我他和佛「非同此一心」,即不可能有「相同的發現」了。


整理潤色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

般若解經。大義明朗。


親入修証。是心如佛。


全住一真。堅定不移。


覺他覺己。圓滿無漏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utraland 的頭像
    sutraland

    如來禪 一門深入

    sutralan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