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之法身空


王群眾


095-3


九十九年四月十一日,讀《佛說現代金剛經》〈第九十五品非親自証悟不可得〉,見宜芬同學研究本品至:


十法界的一切法,即萬物,無一例外,皆是應化身的清淨妙身。


這段經文,解了一千六百年,仍然還是個謎。問題就出在「佛法」這二字上,不知是解作「的清淨妙身畢竟空」。


這時,她聞佛主動開示曰:


佛法非指方、辦法,不是教條,更非戒律。


教條戒律乃規範世智者,而般若佛智起用者,以自性為戒,然自性能生萬法。


佛法,是佛的清淨妙法身畢竟空,是能妙有一切與應化萬物的真空。


諸位同參道友,「佛法」一詞當然是「外來語」。其原意係指「佛」的「法」身。後經東土學子,做「文字解」,而成「成佛之法」。


這對初學者來說也不錯,因必須先求得「成佛的方法」,才有親自見証「佛的法身空」之可能。


不過,王某卻於一上來,立馬告訴學子,「佛法」是舶來品,非指發揮人性的光輝,如世上諸家所主張作者。


祂是佛親自見証所知的,宇宙的本體「空性」,非「人性」。人性有善惡,而佛性清淨,乃人性之當體空。


宇宙萬物的當體空,是無「無明」的菩提正智。眾生之所以現形,實因「一念無明」起,引發其本體空性,產生生見和相的作用,經放光而成。無生物亦是生命的一種形式,故曰萬法,非佛法之本意,是現象非本體。


於是,個別生命現形的「因」便找到了。


滅其因,則可回歸清淨的性。


因此,覺証菩提正智,方為一切生命的本然天命!


若不如是修証之,個別生命將永在「時空」的牢籠中,出離無期!


所謂:


一切如來,本起因地,皆依圓照清淨覺相之法修行,永斷無明,方成佛道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~圓覺經~


整理潤色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

佛之法身。佛法之始。


親証入性。一目了然。


般若解經。清明至善。


正教圓通。直驅寶所。


一百年四月十二日,新般若淨慧研究本品至最後聞佛開示曰:


自性起用。自戒已戒。


空身妙法。悟得入心。


無明幻化。真心歸一。


歸元無二。入見佛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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